各党工委、各基层党委、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,党委各部、委、办,工会、团委:
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(试行)》和中央办公厅《关于加强欧美同学会(留学人员联谊会)建设的意见》要求,为加强我校留学人员组织建设,拟于近期成立东南大学欧美同学会(东南大学留学人员联谊会),现就第一届会员、理事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原则
东南大学欧美同学会(东南大学留学人员联谊会)会员、理事推荐人选应为在我校工作的广大归国留学人员中的优秀代表。各单位在推荐会员、理事人选工作中要坚持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,切实做到公正、择优,真正把政治素质好、业务水平高、代表性强、热心社会活动的优秀归国留学人员推荐到东南大学欧美同学会(东南大学留学人员联谊会)。
二、推荐条件
会员、理事人选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,在各自领域取得突出业绩,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影响力。
(一)会员条件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
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拥护社会主义制度,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,关心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,热心参加欧美同学会活动,具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愿和能力。
2、具有海外留学或进修等经历(符合下列条件之一)
(1)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,获国家留学学历认证的。
(2)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,在海外高等院校、研究机构、厂矿企业等学习、进修或从事讲学、研究工作不少于2年。
(3)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后,在海外高等院校、研究机构、厂矿企业等学习、进修或从事讲学、研究工作不少于1年。
(二)理事条件
除符合会员条件外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、具有博士学位;
2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
3、设区市级以上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;
4、在各自领域内有突出成就,作出突出贡献,被群众普遍认同,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。
三、推荐人数
会员:推荐人数不限。理事:各单位1名。
四、要求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积极推荐会员人选,理事人选既要保证推荐数量又要确保推荐人选质量。要统筹考虑留学国别、年龄、性别等因素,同等条件下,党外人士应占多数。
2、在推荐表(附件1)“推荐意见”栏注明“会员”或“理事”,请各基层党委将附件1和附件2签字盖章后,于2019年12月18日前报党委统战部。联系人:魏彬,联系电话:83792229,地址:四牌楼校区专家楼209;电子版发送邮箱至:weib@seu.edu.cn。
附件1:东南大学欧美同学会(东南大学留学人员联谊会)人选推荐表
附件2:东南大学欧美同学会(东南大学留学人员联谊会)推荐入会人员汇总表
东南大学党委统战部
2019年12月5日